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连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实施。江苏省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方案紧扣原原本本学、抓好警示教育、深化解读培训、进行自我剖析、加强组织领导等5方面内容,分解细化16项重点任务。推动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间“1+1”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全覆盖。   湖南省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其中有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以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为重点,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用好《忠诚与背叛》警示教育片、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案例选编等载体,强化以案明纪、以案促学。   “《条例》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能不能把《条例》学精用好,直接影响监督执纪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已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培训。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与信访、案管、审理等实务工作结合,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相继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条例》,示范引导大家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4月23日下午,在安徽省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逐章逐条领学《条例》后,该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对学习内容进行解读,推动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举办为期3天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综合运用领导领学、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分组研讨、警示教育等形式,推动真抓实学、学出实效。在本次读书班中,该省纪委监委特别安排了4堂纪法知识专题辅导课,借助视频会议,延伸到省级派驻机构,覆盖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同步开展学习教育。   “这是一次专业的纪法知识辅导,更是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党纪教育。”聆听专题辅导后,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条例》内容,努力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将学党纪与“四下基层”结合,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该市纪委监委还组织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条例》修订重点解读、《条例》实务应用授课交流,以学促讲、学用相长,在业务交流中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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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森述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署名文章: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马森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更加坚决有力举措,深化标本兼治,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思想的口子一旦打开,必然在困难挑战、利益诱惑面前一泻千里,破纪破法在所难免。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从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着手,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立起精神支柱。坚持把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政治谈话等重要内容,既看学没学,更看学得怎么样、理解得深不深、做得好不好,着力发现和纠治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创新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方式,在强调树牢纪法底线的同时,更要求追求高标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担当职责使命。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把牢思想的“总开关”,既是共产党人的终身必修课,也是与消极懈怠、享乐奢靡、贪污腐化作斗争最有力的武器。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创新和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定信仰信念,站稳人民立场,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秉公用权,在私底下、无人时做到慎独慎微,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功能。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实践充分证明,查办案件既是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有力、最深入的监督。一方面,能使腐败者付出沉重代价,释放“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另一方面,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示腐败滋生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监管漏洞等深层次原因,把治标的成果深化为治本的成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坚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办案、整改、监督、治理有效贯通,不断提高惩治腐败综合效能。创新查办案件机制,立案之初就结合实际增设“以案促改小组”,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不断探索“剧中人”说“剧中事”,教育审查调查对象深刻剖析自身腐败的心路历程,为有针对性地推动以案促改促治提供真实信息和鲜活情况。当前,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面对形形色色腐败表现形式,要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零容忍的态度决心一贯到底。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聚焦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深化整改整治。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融入查办案件全过程,对腐败背后的问题循线深挖,不断增强整改整治实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规范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权力天生具有两面性,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党设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并依法赋予其权力,为的是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推动各部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完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权力配置,加强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和执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等问题。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通过专题会商、调研督导、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各部门系统梳理自身权力运行风险点,压紧压实各部门管权用权主体责任。建立各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政治谈话、分管省领导对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函询回复材料审核把关、专题形成巡视反映“一把手”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行使权力的近距离、全过程监督。以信息化手段为权力监督赋能增效,健全腐败预警联动机制,针对国企、农业、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通过信息比对实现自动预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查处权力行使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反腐败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要通过管住权力,把腐败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决防范“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完善公权力运行数字化监管机制,提高大数据关联分析预警能力,形成分析、预警、处置的工作闭环,全过程监督权力运行。    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不断增强反腐合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近年来,江西持续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制度,不断提升反腐败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协作查处能力。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对口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力量深度整合、一体化培养使用,做到同题共答。进一步探索巡视巡察上下贯通、基层监督片区协作、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赣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等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反腐格局。当前,各类监督主体协同协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要进一步强化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理念,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督资源,打通信息壁垒,提升反腐合力。持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县乡监督办案力量,破除制约基层腐败治理的实践难题。聚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同向发力,充分发挥税务、房管、银行、证监、海关等部门作用,推动完善财产监督、现金管理等制度,加大对代持、白手套等迂回隐蔽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共同查处机制,构筑阻断腐败的坚固防线。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发挥“一把手”头雁效应,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弃守责任,更不能以“抓大放小”为由推卸责任、包办代替,放任腐败问题由少变多、由小变大。不断完善重大案件审议制度,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加有效贯通协同。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把党中央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从严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又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亲力亲为抓好责任落实,努力做管党治党的行动派、实干家。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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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紧盯违规吃喝这个顽瘴痼疾,坚持露头就打、严管严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纠治工作整体推进。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在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殷美根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南昌市多个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等礼品和礼金。殷美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邹世英接受下级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加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邹世英多次接受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在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和私营企业主承担;调研期间违规参加某国有企业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该企业公款支付;多次在节日期间,通过快递等方式,收受环保企业人员寄送的礼品。邹世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二级巡视员刘平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2年至2022年,刘平久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白酒等礼品。刘平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副师长、五家渠市副市长闫盛红,兵团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若强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3月,闫盛红、尹若强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食堂违规聚餐饮酒,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闫盛红、尹若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裴阳接受下级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4月,裴阳在任农业农村处副处长期间,接受北京市某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和私营企业主在该企业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宴请结束后收受该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赠送的礼品。裴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超标准接待、“吃公函”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新平县人民法院多次开展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接待,冒用其他基层法院空白公函报销超标准费用等。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李西金在供应商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至2022年,李西金多次接受供应商在企业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收受供应商所送礼品。李西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吴建斌套取费用公款吃喝等问题。2022年至2023年,吴建斌多次安排下属通过虚构接待事项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支付违规接待、个人宴请等费用;违规收受供应商所送礼金。吴建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大吃大喝之风得到有力遏制,但顶风吃喝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人挖空心思躲避监督,有的“精致”走账“吃公款”、“吃公函”,有的隐形变异“吃老板”、“吃下级”,有的躲入私人会所等场所大吃大喝,有的“以饭作局”,大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违规吃喝是大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是作风建设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滋生蔓延,必须盯住不放、深化整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违规吃喝问题的危害性,自觉同“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作斗争,强化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违规吃喝问题的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整治,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违规吃喝整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顶风吃喝行为严惩不贷,对风腐交织问题同查同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系统开展专项严查严处。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系统观念贯穿违规吃喝整治全过程,推动补齐制度和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五一”、端午节假将至,要坚守节点,贯通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严肃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有力有效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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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近日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   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坚决扛起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也是纪律检查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依据。《条例》在总则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条例》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在第三条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纪委的职责任务,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模范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切实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是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相统一,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一切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锻造过硬铁军队伍。“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一以贯之的期望与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突出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政治机关首先必须政治过硬,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打造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遵守、执行和维护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从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常态化严格监督管理,永不止步地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把铁军队伍的纯度、成色锻造得更高、更足。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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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图1: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图2: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80.8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1.2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0.3万件。立案14.9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干部16人、厅局级干部983人、县处级干部6695人、乡科级干部2.1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3万人。处分12.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9.9万人、政务处分3.4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12人,厅局级干部948人,县处级干部6241人,乡科级干部1.7万人,一般干部1.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8.1万人。   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5.6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3.3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5.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5万人次,占26.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3万人次,占3.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5万人次,占4.3%。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4894人,移送检察机关911人。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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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
        近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涵养自律修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我检视,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新征程上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令行禁止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始终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新提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进一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领悟好、落到位,更加自觉以党性立身做事,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和目标要求,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坚持融会贯通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坚持联系实际学,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切实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吸取深刻教训,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警示教育方式,丰富载体形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在体悟学用结合中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加强解读和培训,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自觉向身边榜样学习。   加强自我检视,不断校正坐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自己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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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近日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紧密结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带着思考、融会贯通学《条例》。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和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第三次对《条例》作了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把学习《条例》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理解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   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更好履职尽责。“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等内容;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等等。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牢牢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好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   严格精准执纪,用好《条例》这个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练好练强“看家本领”。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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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原则和方针。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对党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二大党章设置纪律专章,强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井冈山革命开始,毛泽东同志就一直强调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党中央明确提出“党要管党”的概念,对党员和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十四大党章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总纲。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总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就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指出:“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用严管体现厚爱。”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   一系列重要要求、重要部署,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思路举措,为做实做细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党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2015年修订《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2018年修订《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增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一系列重要修改,进一步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条例》。《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   ——压实责任、权责对等,坚持责任上全链条。   从监督执纪实践看,有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针对党员、干部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规范用权。   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仍有发生。《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充实相关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   ——抓早抓小、拓展延伸,落实管理上全周期。   《条例》坚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精神,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   从监督执纪实践看,有的党员退而不休搞贪腐,或者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条例》不仅充实对在职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而且完善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不因党员、干部离岗离职而降低对其的要求。   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本身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现实要求。《条例》紧跟时代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   ——紧抓关键、不留空白,推动对象上全覆盖。   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显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问题在个别地方仍较突出。不光领导干部,在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也时常发生上述问题。《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   《条例》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充实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各级纪委要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要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深刻懂得,党员、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一个显著特点是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同时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   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教育上务求实效,在管理上从严从细,在监督上靠前发力。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使党永葆先锋队的政治本色。   ——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大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错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党员、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要落实《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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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4月19日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李希指出,《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用心钻研把握,时刻对标对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    李希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涵养自律修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我检视,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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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每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都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又明确要求“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纪检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以去年为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7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万人。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群众身边还有不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需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当前形势与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落实集中整治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紧盯党政“一把手”、村级“一肩挑”人员,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农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抓好线索处置,对涉及范围广、影响恶劣的问题,从严查处、查清查透;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果断立案,迅速突破;对疑难复杂以及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纪委书记要直接指挥,集中攻坚。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党委担当主体责任,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结合实际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廉洁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基层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守清正廉洁、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落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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