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纪委组织召开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交流会
2024-03-18 点击 : 0 来源 : 集团纪委综合办公室

3月18日,集团纪委组织召开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讨交流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研讨,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龚纯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自身工作职责及学习情况,围绕《条例》为什么要修订、修订了哪些内容、体现哪些新特点、如何贯彻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

龚纯良指出,新修订的《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彰显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也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龚纯良强调,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深悟透《条例》。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原原本本认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充分学习《条例》原文、释义读本等,深入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自我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条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三要全面监督推动,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将《条例》的学习教育作为全体党员的必修课,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在集团上下掀起学习热潮,营造学条例、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四要贯彻落实《条例》,严格精准执纪。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划定纪律红线,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做到精准量纪,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纪法、事实两个变量,确保案件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表示,将进一步深入理解和把握《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